井冈山市顺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9 15:59:10   浏览量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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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顺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案);

(2)《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环境保护部令38号,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3)《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2018.5);

(4)《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环境保护部);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3]100号文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46号);

(6)《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井冈山市顺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胜

地理位置:江西省井冈山市新城区工业园

3.2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总耗)

原辅材料

名称

单位

2019

2020

2021

无水亚硫酸钠

t

68.15

70.51

70.65

二氯甲烷

t

20.92

20.78

20.5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耗)

原辅材料

名称

单位

单位产品消耗量

2019

2020

2021

无水亚硫酸钠

t/t

2.86

2.85

2.83

二氯甲烷

t/t

0.88

0.84

0.82

3.3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详细情况见下表所示。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各污染实际年排放量

污染物名称

总量控制指标

各污染实际年排放量

是否达标

CODCr

0.05t/a

0.0058t/a

达标

SO2

1.2t/a

0.0091t/a

达标

公司废气排放符合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公司废水排放符合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3.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有地面冲洗水、反应釜冲洗水、反应釜冷却水。反应釜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地面冲洗水和反应釜冲洗水经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企业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中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放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固废中锅炉炉渣外卖砖厂利用,废包装材料桶返回原材料生产商重复利用,危废在线监测废液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为减少事故危害,企业在厂房和危险品仓库内安装了泄漏报警装置,以预防有毒有害物质的泄露,同时,企业设置了1个应急事故池(480m3)。

4.清洁生产启动工作

2022年3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精神,更好地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决定开展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减少污染,改进工艺、完善管理、更新设备和提高过程控制水平,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公司委托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咨询单位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并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的程序在公司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井冈山市顺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为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吴胜总经理为组长的“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将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逐步实施、扎实推进,使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真正达到“源头控制污染”和“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公司
审核
企业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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