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技术规定

发布日期:2021-05-19 15:14:01   浏览量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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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保证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从环评文件的技术方面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编制人员。

第三条 现场踏勘

1.确定建设单位地理位置。

2.了解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源强。

3.了解周边单位、周围污染源和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的距离,预判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4.必要时拍照存档。

第四条 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要求

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3。

第五条 时间要求

重合同,守信誉,按时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 内部审核

审核内容如下:

数据审核:检验计算公式、核对计算数据。

文件审核:项目与产业政策、地区规划是否相符相容。

环境功能区及地区政策、法规有无错误。

工程分析有无逻辑错误。

核查环评文件中工作内容漏项情况。

环评文件中有无逻辑性错误。

环保对策是否经济可行。

图、表是否清晰、准确。

登记表填写是否准确。

文字打印是否有错误。

审核环评文件必须防止出现以下错误:

(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出现较大失误; 

  (二)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或环境现状监测数据选用有明显错误; 

  (三)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存在较大疏漏; 

  (四)环境标准适用错误;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不正确; 

  (六)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不足以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七)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不充分、不合理或不可行;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为保证审核质量,遇重大事件可立刻进行内部交流,商量对策。

第七条 其它

本规定自起实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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