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保证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从环评文件的技术方面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文件编制人员。
第三条 现场踏勘
1.确定建设单位地理位置。
2.了解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源强。
3.了解周边单位、周围污染源和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的距离,预判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4.必要时拍照存档。
第四条 环评文件编制技术要求
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3。
第五条 时间要求
重合同,守信誉,按时完成环评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 内部审核
审核内容如下:
数据审核:检验计算公式、核对计算数据。
文件审核:项目与产业政策、地区规划是否相符相容。
环境功能区及地区政策、法规有无错误。
工程分析有无逻辑错误。
核查环评文件中工作内容漏项情况。
环评文件中有无逻辑性错误。
环保对策是否经济可行。
图、表是否清晰、准确。
登记表填写是否准确。
文字打印是否有错误。
审核环评文件必须防止出现以下错误:
(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出现较大失误;
(二)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或环境现状监测数据选用有明显错误;
(三)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存在较大疏漏;
(四)环境标准适用错误;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不正确;
(六)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不足以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七)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不充分、不合理或不可行;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为保证审核质量,遇重大事件可立刻进行内部交流,商量对策。
第七条 其它
本规定自起实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